热头条丨禁燃禁放“零容忍” 南昌公安开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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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在禁燃区域不得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必罚!连日来,南昌公安多措并举严格巡查管控,严厉查处禁燃区内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以及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年元旦期间,高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写字楼附近执勤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经当场盘问后,民警将龚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因临近过年,龚某某花了2000多元购置了各类大小烟花100余件,并存放在自己的面包车内,龚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烟花爆竹)。1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龚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将其储存于车上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1月3日,民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进贤县民和镇凤凰街一文具店内有人违法售卖烟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该文具店内当场查获烟花3箱。经查,该店在并未取得烟花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储存烟花售卖,进贤县公安局依法对店老板吴某英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月10日晚,蒋巷派出所民警在南昌县蒋巷镇蒋巷街府前路口设卡盘查时,先后发现章某驾驶拆除座椅的五菱面包车运输爆竹,汤某驾驶拆除座椅的江铃全顺汽车运输烟花。民警当场扣押章某、汤某二人的爆竹、烟花,并将二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章某、汤某对自己违反国家规定运输、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章某、汤某已被南昌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望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称在欣悦湖旁及新建城街心广场附近,有人在燃放烟花,而这两个区域处于禁燃范围。民警接警后立即行动,现场迅速锁定五名燃放烟花嫌疑人。经审讯,五名嫌疑人对违反禁燃规定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五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此,南昌公安再次提醒:南昌禁燃禁放政策没有改变,大家仍然要一如既往遵守《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黄欢)

关键词: 烟花爆竹 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