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推荐:江西省发布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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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印发《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规范》要求,江西省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

调控学生作业时间。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南昌日报记者万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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