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讯:南昌市开展专项整治,车窗抛物最高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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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车窗抛物 查实奖励50元

为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意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日前,南昌城管、交警开启了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市民举报、取证、查处和奖励举报的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司乘人员自觉杜绝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最高罚500元

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赖青介绍,车窗抛物具有随机、易发、面广、取证不易等特点,因此,本次整治行动,城管部门在取证与惩戒方面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作,同时设立了举报邮箱,对举报成功的市民即时奖励50元,希望通过与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车窗抛物的现象,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据了解,车窗抛物违反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人员,城管部门将依据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进行处罚。

市民举报经核实可获50元奖励

据介绍,市民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等设备拍摄车窗抛物行为,并发送到举报邮箱(zdccpwjb@163.com)。举报信息的图片、视频画面要清晰,能连续完整反映违法全过程,同时在举报邮件里注明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

对市民的举报信息,南昌市城管支队工作人员将对举报材料进行核实,只要符合立案条件,将通过第三方微信(微信名为奖励客服、头像为城管执法LOGO)即时向举报人通过红包的方式发放50元奖励金。举报人一年内领取奖励上限不超过1000元。为便于奖励金发放,举报人在发送举报材料时,需附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微信号及电话号码等信息。

此外,对于被核实存在车窗抛物的行为人,在7个自然日内,如未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城管部门将向交警部门反馈有关情况。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锁定,并上报市创建文明交通出行整治办公室,由市创文办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社区,并在媒体上曝光。(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熊金标)

关键词: 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