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出台十条政策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聚焦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做强企业创新能力、做优企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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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安义县出台了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十条政策措施,精准补短板、填空白,解决该县工业量小体弱的问题,推动该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聚焦做大工业经济总量、做强企业创新能力、做优企业提质增效三个方面,条条干货、含金量高。

设立工业企业上台阶奖

最高奖励250万元

安义县将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首次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成长型企业首次转为规上企业的每户奖励10万元;新建设投产首次入统企业每户奖励15万元;入统后次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每户再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自企业入统后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奖励资金的60%,第二年拨付奖励资金的40%。入统后两年内转为规模以下的企业,自企业下规年份起,剩余的奖励资金不予拨付。

根据政策,安义县设立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对应税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250万元、125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设立工业企业增长奖,对当年应税收入达3亿元且较上年增幅达3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民营制造业“百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评定为市级民营制造业“百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入选南昌市重点企业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5%及以上、纳税200万元以上且保持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授予“骏马奖”,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3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50%及以上、纳税500万元以上且保持增长的,授予“飞马奖”,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三年内实现倍增目标的企业,授予“天马奖”,给予其高层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最高奖励20万元

政策提出,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认定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市级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星创天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江西省研究生工作站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科研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市级新建设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领衔专家为“两院”院士的给予5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获批省级专家工作站再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7万元人才奖励;企业新引进博士、硕士、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1万元、5000元人才奖励。企业新招录人才,稳定就业3个月分别给予企业200元补贴;员工本人通过技能提升,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以上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安义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奖励。

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政策要求,将持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6%,予以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购买并安装投入生产能力为5000吨及以上型号挤压机的企业,按投入设备资金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只补贴单次单项),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建设“5G+智慧工厂”,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按其软硬件、设备投入给予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绿色化制造,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型标杆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节水型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全媒体记者刘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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