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20%|每日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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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4月20日,记者获悉,根据最新要求,南昌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考核,严格优秀比例的核定。

据介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人员总数的20%。符合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条件的事业单位,应按程序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对人员数量少的事业单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由主管机关(部门)合并计算、统筹分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

各级主管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应如实对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存入本单位工作档案,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可以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可以记功。对因考核优秀获奖励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

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考核、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等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全媒体记者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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