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南昌市修订《南昌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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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单项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南昌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鼓励体育健儿在国内外赛场中顽强拼搏、奋勇争先,近日,我市修订完善《南昌市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

修订后的《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比赛级次涵盖世界级比赛、亚洲级比赛、国家级比赛、省级比赛,并明确分级奖励标准,对取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及其带训、输送教练员进行奖励,除奥运会奖励标准另行制定外,单人单项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与之前的《奖励办法》相比,提高了输送教练员的奖励标准,按输送运动员奖励总金额30%计算,进一步激发市属训练单位教练员培训运动员的热情。

记者还了解到,为积极落实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政策,我市财政部门每年在市体育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作为专项奖励资金。此外,2022年,我市在市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运动健儿参加江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我市代表团取得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三项第一的优异成绩。2023年,继续安排资金用于举办中国南昌国际龙舟赛、“金花”户外运动节等大型体育赛事,推动全市竞技体育蓬勃发展。(位彦强全媒体记者 邬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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