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聚看点】南昌规范春季开学教育收费缴费管理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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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南昌近日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收费事项,规范教育收费缴费管理。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我市继续加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针对伙食费,《通知》明确,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食堂要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配餐的,除伙食费外不得加收服务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的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燃料费的支出。

各县区不得违规增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万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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