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前江西省职工医保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


(资料图)

日前,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职工医保今年起发生多项变化。

其中,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方面,原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使用个人账户,不能使用统筹基金。今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600元的部分,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人员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方面,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将由个人缴费基数的2.9%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5%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划入77元。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方面,今年1月底前,实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仅可以由本人使用,还可以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济使用。(记者 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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