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缓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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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12月9日记者获悉,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费时,缴费基数应在2023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范围内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鉴于我省历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呈现正增长的趋势,因此,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2022年未缴纳的同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增加。(记者 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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