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看点: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出台

更新改造地下管道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资料图片)

近日,《江西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出台,我省将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保障城市安全有效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宜居、更美好。

改造老化管道,让城市运行更安全

我省提出,2022年10月底前,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并完成所有灰口铸铁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计划改造的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2023-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各项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我省明确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相关附属设施。

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实现智慧运行,完善相关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灾和防爆等事故能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标准,参照以上原则确定。

摸清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家底”

我省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相关设施普查,全面摸清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同步推进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和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充实城市燃气管道等基础信息数据,完善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实时更新信息底图。燃气管道等设施普查要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普查成果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各城市(县)人民政府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尽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噪音扰民和交通阻断,抓紧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城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要督促指导专业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要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不同权属类型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作的衔接,推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城市燃气管道等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出现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情况。

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

我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结合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和完善燃气监管系统,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实现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燃气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CIM平台等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搭建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提高城市管道和设施的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促进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养护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工作。严格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城市(县)人民政府监管责任。

专业经营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鼓励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所拥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吴跃强)

关键词: